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西交院校发〔2025〕28号)文件规定,经各二级学院核实、上报,2025年9月1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对刘入源等2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公告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-25日,公告期满视为送达。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公告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,学校不再予以受理。
联系电话:029-89028899(学生处)
029-89028258(教务处)
特此公告
附件:退学处理学生名单
